交警大队文明交通综合治理提升交通管理水平 作者:常映红 时间:2018-01-08 次数:149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县交警大队采取联合整治与分头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扎实开展了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454起。
  ——精心组织部署。一方面以国省主干道路、县城“一街一路”及徐沟东西大街为重点区域,以酒驾毒驾、超员超载、乱停乱放、三(四)轮车及重中型货车闯禁行为重点违法行为,采取源头管控与路面查处结合,教育与处罚并举,攻坚措施和长效机制并重的治理机制,营造安全文明交通环境。另一方面优化县城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勤务模式,严密管控网络,落实勤务责任,有效加强早、晚高峰时段城区“一街一路”等主要街道交通管理。
  ——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发放《文明交通倡议书》、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利用临街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提示信息、开展“五进”宣传等形式多样、通俗易懂的宣传手段,向全社会宣传了“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的文明交通理念。同时,还组织宣传民警赴部分单位、企业上交通安全课;赴部分中小学开展以“文明交通进校园”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赴王答乡常庄村、郝村等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工作,文明交通宣传舆论氛围日益浓厚。
  ——突出重点管控。他们继续在县城文源路实施黄线区域停车处罚措施,并把警力向辖区停车秩序乱的路段延伸,加大巡逻管控密度,及时发现、制止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县城、滨河西路清徐段等货车禁行区以及307国道(榆古路——外环改线段)重中型货车限行区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管理力度,有效遏制了货车闯禁行违法行为的发生。
  ——创新管理手段。2017年10月20日起,我县正式启动实施了县城电动三(四)轮车禁停区管理措施。通过在文源路湖东二街——南门街段与康乐街榆古路——紫林路段实施禁止电动三(四)轮车停车侯客的举措,逐步压缩电动三(四)轮车运行空间,净化县城道路交通环境。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查扣电动三(四)轮车244辆,行政拘留妨碍公务违法电动三(四)轮车驾驶人1名。完成了美锦南大街春光路—四通路段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安装工程,完成了全县主要通行干道沿线84所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安装工程,实施了清东路徐沟教育园区段重中型货车限行措施,确保了学校及周边群众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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