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 我县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作者:本通 时间:2017-11-22 次数:95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为,根据《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精神,近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县级参与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编制形成了《清徐县县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本次公布的《清单》涉及县直部门12个,中介服务事项39项。其中: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提供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22项;申请人可自行编制也可委托相关机构提供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13项;由审批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机构提供服务的中介服务事项4项。《清单》明确了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理要求等,各有关部门需严格执行。《清单》将根据国务院及省、市、县政府相关改革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今后确需新设的,必须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依照法定程序设定并纳入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各有关部门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要强化监管,解决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推进中介机构规范运行,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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