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年来,我县立足县情实际,统筹发展老龄事业,不断加大《老年法》的贯彻落实力度,全面提升了为老服务水平。
免费为全县老年人办理《山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实现了凭《老年优待证》到县级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挂号(普通号),免费参观游览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县域范围内所有的旅游景区。认真落实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政策,并对全县60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进行体检。统一标准,严格审查,2016年为688位达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保健津贴共计341000元,10位百岁老人共计33600元。依照城乡低保资格审核制度,每季度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80—90岁低保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采取社区现有设施、整合闲置资源、租用社区周边闲置房屋方式,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居家养老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标准化的服务需求。
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日趋完善
作者:姚敏星 时间:2017-09-29 次数:96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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