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县今年征兵工作在注重质量的同时,努力做好廉洁征兵。近日,县人武部发布了征兵“十不准”规定。“十不准”包括不准放宽征兵条件,降低征兵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接入伍;不准为不合格青年入伍说情或向征兵人员施加压力;不准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及家长收取费用;不准利用征接兵工作以权谋私,收受钱物,索贿受贿;不准让应征公民及其家长提供交通工具、安排食宿,购买物品或应邀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不准弄虚作假,为不符合条件的青年出具假文凭、假学历、假户口、假年龄证明,或提供其他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不准擅自调整、截留征兵名额;不准擅自在定兵后调整兵员去向;不准单独约见应征青年及其家属,接待来访必须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不准采取非正常程序将新兵征接入部队。
“十不准”确保兵员质量
作者:杨利贞 时间:2017-08-14 次数:173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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