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本月25日起售卡 作者:本记 时间:2017-06-21 次数:236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我县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配套工程已全部完工,不日将投入使用,并从本月25日起开始售卡。
  公共自行车项目是我县为提升城市魅力,完善现代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方便市民出行的一项民生实事工程。今年,我县在县城设置40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共投放1000辆自行车,覆盖了全县城。
  公共自行车采用手机扫码和办卡两种租车方式。办卡地址在紫林路东顺街1号(也可在手机应用商店里面下载叮嗒出行APP)。清徐县本地户籍的居民、持有清徐县本地居住证的人士、持有驻清徐县部队单位证明的军人按照每人人民币200元标准缴纳押金(非本地人元按照每人人民币300元标准缴纳押金)。办卡人需预存一定金额的资费,预存资费最低为人民币30元。另需要卡片工本费10 元,补卡需收取工本费10元;首次充值金额不低于30元;若卡内金额为0元,不能租借自行车,需要及时充值。另外,公共自行车的租用对象为16周岁以上至65周岁以下的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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