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县2017年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结束,共有270人参保,征缴保费319900元;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数79人,发放金额30221.35元。
根据《太原市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凡年满18周岁以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村民委员会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2010年1月1日起在岗并经县(市、区)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幼儿教师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由农村幼儿教师个人、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按1:1:1比例分担。
人社局农村幼儿教师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结束
作者:本通 时间:2017-04-21 次数:160 语音阅读: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