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常看到有人随手丢弃垃圾的现象,使原本干净整齐的道路上,出现了不该出现的东西。就拿上月山东等地卖玉器的几路人马来说,所作所为着实让人不能恭维。他们在环湖路摆摊设点做买卖,当人去楼空,此地剩余的是废弃的砖头、沙石、木板、树枝、瓜果残渣等“琳琅满目”的各种杂物,与美丽的东湖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在此之后,记者寻访发现醋都广场一些景观灯、东湖北岸个别栏杆柱子竟遭人为毁坏。
这么多现象摆在眼前,不由联想到去年我县摘得“全国文明县城称号”这一桂冠,作为我国城市的最高荣誉,当今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它反映了我县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和综合环境质量,同时也是全县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现在,与建设文明和谐县城背道而驰的现象仍屡屡出现,大大玷污了这一称号所蕴含的意义。
远道而来,增加相互之间经济文化交流本是好事,但为城市发展带来污点,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愿这种现象就此为止!同样的,作为城市主人翁的我们更需从自身做起,为在我县谋求发展的外乡同胞树立起一种环境意识,将“文明和谐”这张大旗你我来共举,那么,这些不文明行为,终会在我们这座文明城市里绝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