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强化监管力保用药安全 作者:王艳平 时间:2017-03-31 次数:205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日前,县食药监局收到来自辖区春天大药房等47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惠康中医诊所等32家个人诊所(卫生院),县人民医院等5家县级医疗机构,优亮眼镜等4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共88家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检查评定标准》,县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从自身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同时,47家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的负责人,从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公众用药安全有效、严格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作出了郑重承诺。
  县食药监局除对上述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培训外,加大GSP认证跟踪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现问题,依法处罚,重者将吊销相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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