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县食药监局早安排,早部署,集中力量,牢牢把握“四个严禁”核心准则,对全县范围内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开展春季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四个严禁”,即明确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食堂加工制作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和豆浆,严禁供应剩饭剩菜,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一经发现,一律按上限处罚。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制度和食品成品应留样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好自查,有食品安全组织机构,配备1—2名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执法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于问题突出、整改措施不力的学校、幼儿园食堂依法处罚的同时,将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曝光。
食药监局“四个严禁”打造学校“放心食堂”
作者:王艳平 时间:2017-03-08 次数:394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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