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告 作者: 时间:2017-03-01 次数:406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氧化锌作为一个工业原料,涉及基础设施、能源、石油、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轮胎业、涂料业以及陶瓷业等多种行业,其市场空间十分广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氧化锌作为基础化工原料被开发运用于新的科学领域和新的行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化工原料和新型材料。根据我国产业政策导向,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氧化锌行业的发展空间和市场潜力将进一步扩大。
  钢铁生产中产生的大量高炉除尘灰含有丰富的氧化锌和含铁氧化物,氧化锌属于重金属氧化物之一,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但同时,除尘灰因含有氧化锌和氧化铁又是一种较好的提取次氧化锌和铁粉的原料。为此,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决定新建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已经在清徐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清经信政务字[2016]9号文件进行备案,建设规模为年综合利用除尘灰20万吨,年产低品位氧化锌3万吨、铁精粉4万吨。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条Φ3.0×45m回转窑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规模:年产次氧化锌2万吨。建设地点:清徐县东于镇西高白村307国道南1号(美锦钢铁公司内)
  二、工程建设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
  ①废气:本工程的主要大气污染源有:回转窑烟气、回转窑系统卸料无组织废气、回转窑原料堆场扬尘、配料混料粉尘、水淬渣堆放扬尘。
  ②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有:第一,回转窑水淬渣冲渣水,闭路循环不外排,蒸发水量由清水或二次水补充;第二,回转窑烟气脱硫循环水,闭路循环不外排,蒸发水量和少量的烟气携带水量损失由清水补充;第三,回转窑烟气冷却用水,为间接冷却水,其产生的二次水用于补充冲渣水。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浴废水和食堂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绿化和原料增湿,不外排。
  ③噪声:噪声源主要包括回转窑鼓风机、引风机、脱硫循环水泵、空压机等,均要求采取消声、隔声、减震措施。
  ④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磁选尾渣、除尘灰、脱硫渣、废耐火砖和生活垃圾,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
  三、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①废气治理措施
  回转窑烟气:采用“沉降室+水箱冷却+U型钢管表面冷却器+脉冲布袋收尘器”收集次氧化锌产品后,经引风机引入脱硫装置处理,评价推荐选用双碱法脱硫装置进行脱硫。脱硫效率85%,除尘效率99.9%。回转窑系统卸料无组织废气:负压集尘罩收集,返回表面冷却器之前的负压系统中一并处理。
  回转窑原料堆场扬尘:原料库房、喷水增湿、地面硬化,抑尘95%。
  配料混料粉尘:库房内混料、喷水增湿、地面硬化,抑尘95%。
  水淬渣堆放扬尘:厂房内堆放、喷水增湿、地面硬化,抑尘95%。
  ②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烟气脱硫用水和冲渣水闭路循环,无生产废水排放。脱硫系统循环水采用钢制水槽,废水不会下渗影响地下水。另外,评价要求回转窑水淬渣池和水淬渣堆放场地全部实施防渗处理,严防废水下渗污染地下水。建议采用复合土工膜材料。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收集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原料增湿,不外排。评价要求隔油池容积3m3,生活污水处理池容积不小于5m3。本企业不设污水排放口。
  ③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回转窑渣作为废渣外卖。本项目的废渣包括水淬渣、除尘灰、脱硫渣、废耐火砖和生活垃圾。水淬渣卖到其他单位用于制造建筑材料。脱硫石膏卖到水泥厂作为生产水泥的原料。生活垃圾厂内设生活垃圾临时储存设施,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当地生活垃圾场。
  ④噪声治理措施
  尽量将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充分利用全密闭厂房的隔声作用防止噪声外泄。露天安装的各种风机设置隔声围护结构,并安装消声器,减少噪声外泄。加强对操作工人的防护,佩戴防噪声耳罩。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各项污染物可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大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评价认为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除尘灰综合利用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清徐后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各环境要素污染源可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不会恶化当地环境空气、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生态环境和声环境质量,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尤其是回转窑烟气除尘脱硫措施)后,本项目在拟定工艺、产品、规模和所选厂址的建设条件下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参与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
  征求意见内容: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对项目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形式:若需要了解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详细内容,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如有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可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公示结束,举行公众参与座谈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
  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联系人:郭总
  电话:0351-83713     电话:13994281118       
  电子信箱:402914800@qq.com       
  地址: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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