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16年12月7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县房产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巡察。巡察组主要对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重点巡察关于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问题。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公布巡察期间受理地点及方式:
第一巡察组巡察县房产管理局。
受理地点:县房产管理局
受理电话:0351-2967147
电子邮箱:qxxcyz@163.com
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
受理电话:0351-2967148
电子邮箱:qxxcez@163.com
第三巡察组巡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电话:0351-2967048
电子邮箱:qxxcsz@163.com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清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巡察公告
作者: 时间:2016-12-12 次数:140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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