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强炭黑厂2×5万吨/年新工艺湿法炭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二次公示 作者: 时间:2016-11-23 次数:261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西三强炭黑厂2×5万吨/ 新工艺湿法炭黑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中高白村山西三强炭黑厂内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清徐县东于镇中高白村山西三强炭黑厂内,通过对国内市场现状及供需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决定建设2×5万吨/年新工艺湿法炭黑建设项目;目前该项目已于2016年10月25日经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备字[2016]114号文备案。
  建设规模:年产新工艺湿法炭黑10万吨,配套1×12MW炭黑尾气发电机组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5万吨/年炭黑生产装置、1×12MW炭黑尾气发电装置及配套的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11997万元,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建设施工期主要完成地基处理、土建工程、设备及管道安装和敷设等,相应产生的污染物表现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所带来的生态环境影响等。但施工期间所造成的污染都是暂时的,随着施工过程的结束,这些污染也随之消失。针对项目的施工特征,评价规定了相应的施工期污染控制措施,如在各分块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保证围挡密封;场地和道路定期洒水、清扫;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控制进出厂车速;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时间等。
  2.生产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⑴废气:炭黑尾气锅炉烟气(G1),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及NOx,拟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对锅炉烟气进行净化后高空达标排放;收集袋滤器废气(G2),主要污染物为炭黑尘,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干燥机燃烧器废气(G3),燃料采用焦炉煤气,主要污染物为炭黑尘、SO2及NOx,经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再处理袋滤器废气(G4),主要污染物为炭黑尘,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石灰石粉仓废气(G5)、尿素仓废气(G6),主要污染物为粉尘,要求在仓顶设袋式除尘器,净化后废气经各自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原料油罐区无组织废气(G7),主要污染物为H2S、非甲烷总烃等,配套废气洗油塔,净化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炭黑生产装置区无组织废气(G8),主要污染物为炭黑尘,要求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减少无组织逸散。
  ⑵废水:本工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脱盐水站排水(W1)、锅炉排水(W2)、辅机冷却循环水排水(W3)、炭黑设备循环水排水(W4)、烟气脱硫废水(W5)、地坪冲洗水(W6)及生活污水(W7)等。其中W1、W2、W3、W4等主要污染物为含盐类物质,属相对净下水,可直排;W5经中和、反应、絮凝、澄清处理后循环回用;W6经隔油处理后、W7经生化处理后回用于本项目炭黑急冷用水。
  ⑶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滤袋、过滤油渣、脱硫石膏及职工生活垃圾等。废滤袋(S1),收集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过滤油渣(S2),收集送焦化企业用于掺煤炼焦;脱硫废渣(S3),主要成份为CaSO4·2H2O等,可收集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S4),主要含有机、无机废物杂质等,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场。
  ⑷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气压缩机、锅炉鼓风机、引风机和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泵类、风机、筛分机、提升机等机械动力设备,以及蒸汽、空气排气噪声。频谱特征大部分以中低频为主,噪声等级75-120dB(A)。噪声治理措施:首先应选取低噪声设备,从噪声源头控制噪声产生的强度;其次,应采用隔振、减振、消音等措施隔断噪声传播途径。对空气动力性噪声源采取消声、隔声措施,对机械动力性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利用厂房建筑可有效地降低设备噪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不同程度地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效益分析:工程建成后,不仅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增加地区财政税收,还可吸纳部分劳动力,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我省的产业、能源政策,厂址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中高白村山西三强炭黑厂内,符合当地的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工程采用国内成熟稳定的生产工艺,可以做到清洁生产和达标排放,符合总量控制原则,本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规定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规范作业规程,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和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想对项目的详细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可以采用电话、传真和信函的方式提出查阅要求,然后到本项目的评价机构山西省化工设计院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查阅,查阅时间为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厂址周围如中高白、西高白、东高白等村庄及环保、发改、管委会等管理部门。调查内容主要为:被调查人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对当地环境现状的感觉、对当地环境目前遭受的不良影响、对各环境要素的敏感度、希望本工程建设给自己带来哪方面的改善、对建设地点选择的意见、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及其理由和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及要求等。
  公众应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用电话、传真、Email以及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意见。环评单位将会把公众的建议和意见收集存档,并反映在环评报告书中,以利于项目为当地经济和环境的建设做出贡献。
  建设单位名称:山西三强炭黑厂
  联系方式:13753496083(牛工)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东于镇中高白村山西三强炭黑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山西省化工设计院
  电话:0351-2367727       
  传真:0351-6179995       
  邮箱:398067281@qq.com       
  邮编:030024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后王街东一巷3号
  
  山西三强炭黑厂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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