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为路径,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努力培育生态意识,发展生态经济,构筑生态安全,完善生态制度,建设生态社会,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县。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作为基本方针;坚持把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作为基本途径;坚持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创新驱动作为基本动力;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坚持把重点突破和整体推进作为工作方式。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得到明显提升,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社会得到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更加优化。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城镇开发强度和空间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城乡结构和空间布局明显优化。
——资源利用率不断提升。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土地资源、水资源等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用水总量争取控制在1.6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二五”末下降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量的比重不断提高。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显著提高。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量PM2.5浓度逐年下降,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空气污染指数控制在小于5,优良天气率力争达到60%左右,地表水水质、污水处理率进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达到25%,地下水位年均上升0.2米,年度造林合格率保持100%。森林覆盖率力争达到25%,城乡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损害赔偿等制度不断健全。基本形成源头预防、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基本形成,行政监督管理方式得以改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