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切实加强基层党员队伍管理,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党员意识,铭记党员身份,增强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近日,我县决定将每月26日(如遇节假日特殊情况可提前)定为全县党员固定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的内容包括传达一次精神,主要是传达党的方针政策、上级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通报一次工作,支部通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和本月工作部署安排。报告一次情况,党员报告上月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党内民主氛围。开展一次学习讨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合力;集中缴纳一次党费,党员根据党费缴纳标准,自觉按月足额缴纳党费。开展一次活动,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服务群众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研讨交流、建言献策。积极开展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到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日前,县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要求各党(工)委书记要指导所属党支部开展工作,党(工)委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联系党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党支部要认真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年度计划,逐月抓好落实,固定活动日一般不少于半天。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活动,以上率下,党支部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谋划、带头部署、带头参加。各党(工)委要加强各支部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及管理,确保活动有场所。各支部要如实记录好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的情况并保存好影音资料。要将党员活动日纳入党员日常管理考评,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流动党员要通过支部微信群、QQ群等参加党日活动。基层党委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活动记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工作落实。组织部要定时调阅支部活动日的记录及资料。开展党员活动时,党员要佩戴党徽,亮明身份;实行党员参加活动签到制度,对党员参会及参加活动情况,各支部要及时登记并予以公布。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参加活动的,需书面请假并报党组织书记批准。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参加活动的党员发放报酬及组织外出旅游。
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我县确定每月26日为“党员活动日”
作者:陈宏健 张振岗 时间:2016-09-21 次数:430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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