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分级诊疗实现“五升二降一平稳” 代表山西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作者:陈宏健 张振刚 时间:2016-07-11 次数:281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会上,我县代表山西省作了分级诊疗工作经验交流。
  2014年8月,我县被确定为全省18个分级诊疗试点县之一。为方便群众就医,减少群众就医费用,达到县域内就诊率80-90%目标,结合全县实际情况,我县实施了按病种付费的分级诊疗制度。县人民医院严格按医学临床路径测算费用,经省市专家审定,开展了201种分级诊疗病种。门诊方面,乡、村两级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了门诊统筹协定处方管理方案。通过收集参合群众以及征求乡村医生的意见,开展了48种(类)协定处方管理。
  为确保参合群众切实感受到新农合带来的实惠,我县进一步拓展新农合支付方式。一是首选县人民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王答乡卫生院和清源镇卫生院进行试点运行。分级诊疗病种根据县内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由最初的100种增加到201种。乡级卫生院按自身实际情况逐步开展分级诊疗工作。二是县级医院确定了单病种补偿最高限额,县级医院按病种最高限额付费,乡级卫生院按最高限额的80%付费。对实施的分级诊疗病种取消起付线,提高补偿比例,患者按不超过最高限额的相应比例进行支付,超额不补,超额部分由医院承担。三是严格实行对外转诊制度,我县将县级两所医院确定为县外转诊医院。同时,依托省人民医院建立了对外转诊的绿色通道。四是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门诊统筹协定处方管理实施方案》,同时按照省市慢性病门诊管理要求,开展了慢性病门诊补偿工作。五是开展了25种重大疾病限额定点补偿工作。
  同时,完善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2014年,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发放了8.6万份山西省实施分级诊疗告知书,通过各乡镇发放到每一户参合家庭,并印制500余份分级诊疗实施办法和流程图发放到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很大程度提高了群众对分级诊疗工作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全面提高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技术水平。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增设科室,外聘专家,进行专项培训等,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逐年提高。三是建立县乡医联体,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水平。2015年10月县人民医院全面托管两个乡镇卫生院,同时县级医院选派能力强的科主任到乡镇卫生院担任业务院长,建立紧密型医联体。
  通过不断调研摸索,我县总结出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的工作机制,构建起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初步形成“小病在乡村,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格局。达到了“五升二降一平稳”(五升:一是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数上升;二是患者实际补偿比例大幅提升;三是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收入上升;四是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医技人员诊疗能力提升;五是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和检验检查能力提升。二降:一是县外住院人数下降;二是患者个人实际支付费用下降。一平稳:有效保障了新农合基金的平稳运行)的良好效果。从县外住院情况看:2014年县外住院补偿8998人次,补偿金额4757.99万元;2015年县外住院补偿7442人次,同比减少1556人次,下降了17.29%,补偿金额3919.66万元,同比减少838.33万元,下降了17.62%。2015年上半年县外住院补偿3627人次,补偿金额1930.74万元;2016年上半年县外住院补偿2147人次,同比减少1480人次,下降了40.81%,补偿金额916.08万元,同比减少1014.66万元,下降了52.55%。而从县域内住院情况看:2014年县内住院补偿12995人次,次均费用5388.06元;2015年县内住院补偿14112人次,同比增加1117人次,提高了8.6%,次均费用4715.67元,下降672.39元,下降了14.39%。2015年上半年县内住院7361人次;2016年上半年县内住院8052人次,同比增加691人次,提高了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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