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月20日上午,清徐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揭牌。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冯智,市政府副秘书长窦力奋共同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揭牌,县领导陈永哲出席。有关领导向市民代表颁发了太原市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我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式启动。今后,土地证、房产证将渐渐淡出市民的生活,取而代之的是不动产权证书。
所谓“不动产”,就是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地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项目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有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但办理买卖、变更、转移等过户手续时需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我县在全市率先发放不动产权证
作者:白俊英 时间:2016-06-22 次数:189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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