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农业部认定313个合作社为2015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我县福安小杂粮营销专业合作社入围。据了解,被认定的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下一步将作为农产品加工业新的经营主体进行重点培育、给予大力扶持。
福安小杂粮合作社成为全国示范单位
作者:陈宏健 时间:2016-05-18 次数:176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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