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自4月1日起,全国凡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将不必返回原籍,可直接在居住地申请。
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
作者:赴台定居除外 时间:2016-04-08 次数:171 语音阅读: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