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扩权强县试点工作再迎利好 及时快捷得到省级拔付资金 享有与市级财政一样的权限 省级各项财政政策直接对县 可享受省市两级财政奖励资金 作者: 时间:2012-03-11 次数:354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对扩权强县试点县的财政支持力度,增强其自主理财、自我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我县将享受到这些支持政策。
  省财政厅将在两方面支持推进扩权强县试点改革。一方面是在财政体制和机制上支持。从今年起,省财政将把尚未纳入“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扩权试点县纳入改革范围,使全省22个扩权试点县全部进入改革范围,在财政体制、转移支付、财政预决算、资金调度、财政结算、债务管理等六方面,由省财政直接管理到县。通过这种财政体制和机制安排,扩权试点县将从三方面受益。首先,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以及财政预算编制、结算批复等方面直接到县,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从而使扩权试点县能更及时快捷地得到省级拨付资金。其次,扩权试点县享有了与市级财政一样的权限,可自主决定过去需要由市财政批准的事项,实现了项目申报快,指标下达快,资金调度快,从而调动了县级财政自主理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第三,省级各项财政政策措施直接对县,使扩权试点县能更及时、更全面地了解各种财政信息,对各种财政政策的理解和掌握也更加到位。同时县级的财政运行情况和问题也可以迅速反映到省级财政。财政管理信息的上下通达,管理措施的直接到位,有利于县级财政更加科学、高效、合理地安排各项工作。另一方面是在财力上支持。从今年起,对扩权试点县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的部分,省、市财政将按上缴省、市级收入增加额的50%奖励给试点县作为发展资金,进一步增强其财政实力。按2012—2015年年均增长15%匡算,改革后22个试点县每年将享受到省、市两级财政奖励资金6.8亿元,4年累计享受奖励资金27.4亿元,与改革前相比,22个试点县每年享受的奖励资金将增加5亿元,4年累计增加20亿元。
  下一步,省财政还要按照省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省级对扩权试点县的财政体制和机制,抓好各项财政政策措施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扩权试点县专项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增强其财政实力,提升其发展县域经济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的能力,从而确保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稳基础、强基层、促发展”目标的实现。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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