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过了,元宵也吃了,湛蓝蓝的天气又回来了,世界如此美好。然而,一些“别出心裁”的“创新”却让人难以忍受,就如在热气腾腾的汤圆里吃出了异味,让人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大过年的,不放点烟花爆竹似乎说不过去,让那些绚丽的、洪亮的音与色在夜幕中绽放是一件多么赏心悦目的事情。可就有那么一些人,大概是嫌明码标价的现成鞭炮不够个性,不够威猛,于是自制鞭炮,往往是一声巨响,惊天动地,扰得四邻不安,人心皆危。
每逢过年,鞭炮伤人的新闻就会不绝于耳,每当看到这些,不禁就会心有戚戚焉,新春佳节,遭此血光之灾,让人情何以堪。正规厂家有严格质量标准控制的产品尚且如此,那些自制的、威力强大的“走私军火”又该如何呢?且不说这样做是否违法,若在“万一”中出点小插曲,“河里淹死了会水的!”于人于己,何苦来哉!
百年大计,安全第一,“鞭炮虽喜庆,燃放要当心”,这样的“创新”要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