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安全车 行文明路 共建平安法治文明清徐 ——致全县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作者: 时间:2016-01-20 次数:114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全县广大群众:
  你们好!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交往和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客运市场不断发展壮大。然而受利益驱使,在正规运输市场背后却滋生出为数不少的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的“黑车”,以“蛋蛋车”、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以下简称三(四)轮车)为主,它们无合法营运证照,长期停靠在车站、路口、学校、医院等场所周边,以电话联系、私下拉活等形式招揽乘客,肆意穿行大街小巷,其偷逃税费、非法载客的营运行为,不但与国家法规政策相违背,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和客运市场秩序,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直接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乘坐“黑车”权益维护无保障。“黑车”车主大都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司机逃逸几率大,保险理赔难,乘客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乘坐“黑车”财产安全无保障。“黑车”车主和司机大都未在交管部门备案,一旦乘客财物遗失在车上,将难以追回。三是乘坐“黑车”人身安全无保障。“黑车”大都车况不好,安全性能差,严重不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要求,且“黑车”司机大都无证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抢行猛拐、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现象较为突出,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四是乘坐“黑车”易落入不法分子陷阱。一些不法分子借乘客贪求运价便宜心理,诱导乘客上车,然后抢劫财物,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
  2013年,我县启动了以禁止三(四)轮车通行为主要内容的美锦大街文明交通示范街(紫林路口—文源路口)创建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县城三(四)轮车禁行范围扩大至美锦大街和湖东二街(紫林路—春光路段,三(四)轮车不得停放各交叉路口)区域。“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伴君一生”。请广大群众争当拒乘“黑车”的带头人,不购买或销售、乘坐三(四)轮车,以实际行动配合支持县政府的决定;请广大群众争当文明交通的监督员,主动建言献策,积极举报发现的非法营运三(四)轮车和其它非法营运车辆;请广大群众争当文明交通的实践者,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切勿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不抢道、不闯灯、多礼让,少冲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清徐是我家,维护靠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乘安全车、行文明路,共建平安清徐、法治清徐、文明清徐。
  联系电话:5778957(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清徐县专项整治三(四)轮车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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