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
近年来,我县境内特别是县城燃油、电动三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以下简称三(四)轮车)数量日益增多,部分清徐本地人和不少外地人加入三轮、四轮机动车队伍,从事非法客运、货运活动。三(四)轮车普遍存在司机驾驶技术差、车辆安全性能差和无牌无照无保险等问题,闯红灯、逆向行驶、抢行猛拐、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现象较为突出,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三(四)轮车非法营运行为不但与国家法规政策相违背,而且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及我县的对外形象。对此,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依法清理取缔三(四)轮车的意见、建议、提案,全面加强三轮、四轮机动车管理已是人心所向、势在必行。
2013年,我县启动了以禁止三(四)轮车通行为主要内容的美锦大街文明交通示范街(紫林路口—文源路口)创建活动,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改善县城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县城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县城三(四)轮车禁行范围扩大至美锦大街和湖东二街(紫林路—春光路段,三(四)轮车不得停放各交叉路口)区域。在此,我们衷心希望三(四)轮车车主和司机朋友们能够自觉做到:
一、从思想和行动上理解和支持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不在禁行区域违规违法行驶。
二、不拼装、擅自改装三(四)轮车及加装动力装置。不驾驶拼装、擅自改装的三(四)轮车上路行驶。
三、不使用三(四)轮车非法从事经营性载客或货物运输。曾使用三(四)轮车从事非法营运的,请及早准备,按规定自觉退出县城运输市场。
四、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容车貌整洁,不闯红灯、逆向行驶、抢行猛拐、随意停放、闯禁行区等。
五、各位车主和司机如有其它正当诉求,应积极通过合法渠道表达,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极端行为或煽动、组织、联络集体上访等阻挠专项行动。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与此同时,我们将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尽快研究制定扶持就业、社会保障等配套措施,解决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有意继续从事客运行业者,积极创造条件,提供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公交车、出租车,为广大群众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
各位车主和司机朋友们,致富发家路万条,人身安全最重要。作为一名热爱清徐、遵纪守法的公民,相信大家能都从县域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重,有序退出营运市场,积极寻找新的创业就业门路,争做专项整治的拥护者、先行者和宣传者。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创建平安清徐、法治清徐、文明清徐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联系电话:5778957(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清徐县专项整治三(四)轮车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15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