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4家企业被认定为“2015年度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 作者:本通 时间:2016-01-08 次数:127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我县水塔醋业、紫林醋业、中振精密铸造、精诚镁合金、仁通宝交通设施、元跃物流园区等24家企业被认定为“2015年度太原市中小微诚信企业”。
  随着国家对小微企业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中小微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被认定的中小微诚信企业,将优先录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可让全国各金融机构了解和掌握太原市诚信企业的信用信息,拓宽了诚信企业的融贷面和知名度。“诚信企业”的称号不仅可以成为企业与交易伙伴合作、赊销等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而且还可为优质企业获得更多的融资、投标、政策争取“绿色通道”,是企业信用价值的“身份证”,也是企业提升品牌价值与品牌竞争力宝贵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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