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挂牌知识问答 作者:俗称“新三板” 时间:2015-12-23 次数:117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企业如何申请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自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关于境内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事项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3〕54 号)之日起,境内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的挂牌条件的各种所有制、各种行业的企业均可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制度。企业应与具有推荐业务资格的券商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由主办券商对企业进行初步尽职调查,确认企业是否符合挂牌准入条件以及是否愿意推荐;接着,由主办券商联合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协助企业完成股改(若需)、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制作申请文件,履行各自内核程序后申报材料。申请时股东人数未超过200 人(含200 人)的股份公司,直接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挂牌;申请时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办理挂牌手续。
  挂牌申请文件中申报的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是否必须以季度报表、半年度报表或者年度报表为准?
  为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提升审查服务理念,避免企业集中申报,不强制要求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必须以季度、半年度或者年度报表为期,可以任意月度报表为期,但其最近一期审计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财务报表有效期为最近一期审计截止日后6 个月内,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长至多不超过1 个月;特殊情况主要是指企业办理信息披露、股份登记等挂牌手续事宜。
  “新三板”挂牌和沪深交易所上市有什么区别?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在场所性质和法律定位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证券交易所是相同的,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服务对象不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二是投资者群体不同。我国交易所市场的投资者结构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将是一个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市场,这类投资者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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