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企业面临“出清” 作者: 时间:2015-12-14 次数:133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中央企业增效升级,听取监事会对央企监督检查情况汇报;确定改革完善知识产权制度的措施,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和《中医药法(草案)》。
  会议指出,对中央企业取得成绩应予肯定,对面临困难不容低估。会议强调,对不符合国家能耗、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和长期亏损的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或剥离重组,对持续亏损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处置“僵尸企业”,到2017年末实现经营性亏损企业亏损额显著下降;加快混合所有制等改革,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2016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启动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试点。会议认为,用改革的办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支撑。为此要简化审查和注册流程,实现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申请和审批,降低专利申请和维持费用。
  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待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相关规则,在公开征求意见后实施,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会议通过《中医药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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