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董隽杰 作者:集义乡党委书记 董隽杰 时间:2015-12-09 次数:179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根据县委安排,我就《准则》和《条例》进行了深入的学习。通过近期的学习,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学习贯彻落实这两项法规的重要性。我认为作为一名乡党委书记,必须准确把握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基本内涵,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认真贯彻落实。现结合实际,谈谈自己的感想和体会:
  一、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作为班子的一把手,自己担负着“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的重任,只有加强学习,才能夯实工作基础。一是通过组织乡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党政联席会、机关学习等形式,结合开展警示教育、述职述廉、考核测评等活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日常教育,让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理解《准则》和《条例》的本质、内涵和要求,积极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二是把《准则》和《条例》纳入机关年度学习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指导、讨论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感。三是在学习的同时,采取自己检查和互相检查等形式,对照两项法规,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在工作和生活中,注意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政策、规定之外的利益绝不谋取,始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二、从严落实“两个责任”,加大贯彻执行力度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乡党委总体部署,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党委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工作中的人和事敢抓、真抓、真管。
  二是支持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按照“三转”要求,明确乡纪委书记主要分管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着力解决乡纪委办公环境,配全办公办案设备和办案经费。同时,大力支持乡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
  三是争当廉洁从政的表率。坚持从我做起,从乡党委自身做起,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敢于喊响“向我看齐”。同时要求班子成员作出廉政承诺,发挥以上率下的作用。加强对乡机关干部以及村“两委”班子的监督,通过组织开展村干部会议,及时开展提醒教育,前移关口,防患于未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
  三、自觉规范履职,阳光行使权力
  “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在履职过程中,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面对诱惑时,要保持一颗“明白心”,不为物欲所惑,不为名利所困。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和《条例》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此外,根据实际,在全乡推行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使党内监督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完善乡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干部工作纪律及会风督查等系列制度,由乡纪检干部定期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按规定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惩罚。在乡机关干部中形成廉洁从政、风清气正的风气。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感觉到,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作为新时期的党员干部,还需不断地加强学习,强化政治意识、自律意识、勤政意识,践行“三严三实”,真正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真心诚意为人民,扎实苦干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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