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局给煤矿水害戴“紧箍” 作者:本通 时间:2015-10-16 次数:95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县煤炭局结合我县煤矿水害特点,科学制定防治水措施,以重组整合矿井、采空积水隐患较多矿井、雨季防汛薄弱矿井为重点抓好防治水工作。
  该局深化煤矿水害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要求隐蔽性致灾因素普查工作要做到方案到位、资金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建立探放水效果验证工作机制。要求各煤矿尽快开展探放水效果验证工作,未经效果验证的探放水成果不得作为掘进和回采的依据。对接近老空区、顶板离层水的区域,要通过物探、钻探等手段进行验证,当物探、钻探结果与已知水温地质条件不一致时,严格按照防治水规定,加密钻探,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后方可继续掘进与回采。
  加强井下探放水现场管理。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探放水规定,加强井下现场技术管理和验收制度,确保探放水工程达到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探放水程序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防治水监督检查制度,严肃查处假探、少探行为,对无安全保障、水害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煤矿坚决停止建设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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