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检查重点是学校食堂、医务室、教室等地,主要针对从业人员有无健康证、食品药品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原料贮存加工保管及餐具清洗消毒和食品留样等。
县食药监局东湖所执法人员郭飞峰介绍:“为了确保新《食品安全法》在10月1日实施后得到有效贯彻落实。食药监部门还将加大新《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明确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学校、幼儿园加强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行为和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从而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图为9月14日上午,两部门在实验小学餐厅后厨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