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水利 关注水资源 清徐县水务局 宣 作者: 时间:2015-07-03 次数:152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知识选摘
  第五章节约用水
  第四十五条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检修和维护,降低管网漏失率。供水设施出现故障后,应当及时抢修。
  第五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破坏和污染水资源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对水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