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落实用水总量控制 用水效率控制 水功能区限制 纳污三条红线 聚焦水利 关注水资源 清徐县水务局 宣 作者: 时间:2015-06-29 次数:128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知识选摘
  第五章节约用水
  
    第三十九条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方案,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不符合节约用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技术改造,逐步更换为节水型设施、设备和器具。
  第四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当同步建设中水设施;已建成的,应当逐步配套中水设施。
  第四十一条工业用水应当安装使用节约用水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耗水量。超过取用水定额的,不予增加取用水指标。
  第四十二条农业灌溉应当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先进灌溉技术,完善灌溉工程的改造配套和渠系防渗设施,提高用水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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