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祖父田种玉,字润生,生于清同治十三年(1874)。始祖弟兄二人,原为陕西人。明初迁到交城,落籍阳渠村北,到祖父时是为13世。祖父的父亲田四聪,字孟达,排行老四,10岁左右双亲去世,只身一人跟随高白的姨妈到高白姨家安身。而位于阳渠村北田家街西路南的老宅便由曾祖父的哥哥们经营。待到曾祖父年稍长,便到东北经商,几年过后,虽赚的钱不是很多,但从东北带回一个精明能干、满口东北话的张姓姑娘,这就是我的曾祖母。随后,将曾祖母留在高白,又独自返回东北经营生意。又过几年,二次返回高白,搬出姨家,在堡子街买了一块空地建起一座砖院。院内正房小5间,一明两暗,建筑样式略带西欧风格;东西房各5间,南房3间与南门洞一间,西南厕所半间,虽规模不算大,但也是高白西北部为数不多的一座四合小院。据我的祖母生前讲,尤其与众不同的是,门前有一对旗杆。祖父去世之前,一根旗杆突然倾倒,后来不知置于何处。我的曾祖母生于清道光十四年(1834)3月11日,卒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6月20日未时,享年68岁。虽不知她老人家一生中生育过几个子女,但长大成人的只有祖父一人。
祖父是一个极有才干之人,光绪年间,曾祖父给他捐功名,赐登仕郎,为从九品。20岁便入股太谷点心店,在太谷边经营细食店边收买古玩。后学会抽大烟,痛苦不堪,他老人家便在经商之余,自学医术,而且精选草药,配制药丸,终戒烟毒。此时的他一心钻研医术,根本无心经营细食,便决然于宣统二年(1910)退股到交城东街东德生药店当坐堂医生,悬壶济世。大约在民国二三年左右,一来他觉得坐堂诊病难为久计,二来家中诸事难于照料,便辞店到高白,伙同人称贾二先生的郎中开办永济生药铺,卖药治病。祖父先娶前妻,生有二男一女,所惜阳寿不长,因病去世。继娶奈林毋氏,无出身亡。民国十五年(1926)奶奶过门时,前妻所生女儿已适清源阎村师培成。长子连贵在汉口经商,经常随同其姐夫到俄罗斯跑生意。二子富贵,祖父对其很是看重,鼎力培养,一直供到北京大学毕业。民国二十年左右,受聘回原籍阳渠学校教书,谁知只待了三几年光景,便辞职不干,浪迹于华北诸省。民国七年(1918),祖父伙同李致静,耿辅汉,游好光,李伯阳,郑辛周,耿辅仁等友朋,并获得高白一代乡绅耿朝聘、高毓隽、王师武,常燮中、杨启宇、靳玉清等的全力赞成,于是年农历8月15中秋节创办了晋川丰借贷庄。借贷庄设经理一人,理事一人,经理由祖父担任,理事由游好光担任。总管由耿辅仁担任。借贷庄为股份制钱庄,从祖父等制定的开办简章看,资本为3000元大洋。每整股为100元,每零股为10元。借贷庄的经营理念很是现代,管理亦很是科学,其用人制度、结算办法、会议规定、账目监察、规章修改都有一整套行之可行的完整规程。我想,这也是晋川丰借贷庄能够从民国七年一直开到祖父去世的民国26年近20年时间的坚实基础。
这段时间,祖父主要精力一半经营钱庄,一半经营药店,钱庄贷出去的款有时很难收回,为了避免成为呆账,祖父不得不多次徒步到交城、清源一带催收欠账。1986年,我曾在义望乔家翻看一袋古旧书籍,翻着翻着,突然从书中掉出一张名片,赫然写着清源田种玉为子顺先生台鉴,名片正面及背面有祖父用毛笔写下的一段话,兹全文抄录如下:
迳启者兹为老兄承保借贷一事,客岁至刻不归,本利又两期,本利不付是何情节?见草之时望台急想办法,如要再推,实属不成事体。别无罕陈,耑此布。腊月十一日。
惊喜之余,便问乔家后人索回珍藏,由此可见钱庄开办之不易。
祖父精通医术,尤其工于治疗小儿白喉,其医术之精远近闻名,时南至交城、文水,北至清源、晋源、徐沟,前来求医者络绎不绝。有病至卧床者,患者雇轿车接送,前来就医者贫富不等,极贫者祖父供吃、供住,免费治疗。1988年,我第一次回高白老院,奶奶说,正房供患者住宿看病,3间南房就是祖父、祖母以及父亲、姑母的住室。从门缝看,正房光线明亮一明两暗,隔扇至今完好;南房虽有一小后窗,但仍是暗黑,屋内一盘老式土炕占了三分之一的地方。而祖父宁可自己住南房,也要把正房让给病人。因此,他老人家在那一带名声极好。
民国二十年左右,大伯连贵身患肺疾不治而英年早逝,妻、子亦相继患肺病先后去世。二伯父田国藩又吸食大烟,东骗西借,无奈之下,祖父用石锁将他锁在西屋,一日三餐由奶奶与二大娘送进送出,谁知他竟然弄断了锁链逃跑。
民国二十五年(1936)10月27日,祖父天不明被村人请去看病,早饭时分回家坐在南屋桌旁,奶奶刚将沏好的茶端到他手里,他就从太师椅上一下滑跌到地下,一声未吭,撒手归西。他的猝然去世,导致他经营的晋川丰钱庄账目一塌糊涂,一些欠债者看奶奶36岁一字不识,父亲年仅7岁,姑母年仅3岁,孤儿寡母可欺,便矢口否认借贷之事。更有甚者,找上门来,索要谁也说不清的所谓债务。闻讯赶回的二伯父不但不操办丧事,反而趁乱盗走祖父生前所穿的狐皮背心与祖父遗像卖掉换烟抽。提起二伯父,也是一位可敬可恨之人。所谓可恨,因他吸烟成瘾,坑亲骗友;所谓可敬,因他生性聪明,北大毕业,双手写字,赋诗作文。民国二十七年(1938)投身革命,曾先后任120师714团团部文书。359旅旅部后勤。民国二十九年(1940)4月到清源城执行任务,被日军抓获,一向不争气的他此时宁死不屈,被日军用刺刀残杀在清源城西门外。
二伯父在去世之时,父亲12岁,已依稀记得他的容貌。乙酉年夏,阳渠原广恒、原丽丽、原广华兄妹三人曾提供了几张民国十九年(1930)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阳渠学校教师的几张合影,我让父亲辨认,父亲真的从中找到了他的二哥,我的二伯父,那照片摄于民国十九年(1930),从照片上看二伯父身材瘦小,眉骨高,眼深,但目光还算敏锐,也带几分文气,然而就是因为学会抽大烟而导致他几乎丧失人性。
祖父的丧事办得极不顺利,主要问题产生在由祖父生前友好组成的治丧班子,他们认为二伯父不成器,祖母又年轻,三儿子和姑娘又小,眼看不会为田种玉守节,于是决定将祖父遗产清算,尽可能将丧事办得红红火火。而祖母又坚持抚养孤儿寡母,不同意大办。于是发生纠纷,治丧人撒手不管。就这样,祖父的遗体从民国二十五年(1936)10月27日一直放到第二年正月后半月,最后经祖母挨门央求,才采取了一个折中的方案,勉强达成协议,将祖父送葬。送葬前3天就在堡子街南东西大街搭架灵棚,这一搭就搭了2里长街。杀了7口大猪,买回一车面粉,购回十几匹漂市布,当街立起大锅,宴客三天。村内家家送礼,人人挂孝。葬日,灵车已移到村北5里田家大枣园墓地,送葬者后队尚在家门。自此,晋川丰借贷庄关门大吉,而我家不久亦移住祖母的娘家瓦窑村。
附:晋川丰借贷庄开办简章
第一条本庄开设清源高白镇,以出放借贷为营业,但向本庄借款者必须有抵押之品暨承还铺保方准借与。
第二条本庄股本以3000大洋为足额,分为30股,以大洋100元为一整股,以10元为一零股,凡入股之后不得随便抽提。
第三条本庄所招之股以足半数即行开办。
第四条本庄股东交股时随即发给股票一份以资信守。
第五条本庄股票用记名式,得以随时买卖转移,倘有遗失,经本号注册,登报声明始准另换新票。
第六条本庄仿照有限公司性质办理,如有亏累,除已交股本外,与原附股者无涉,唯经理与理事负责。
第七条先由发起人公推经理一人,理事一人,其余各项用人由经理及理事商酌任用。
第八条经理、理事及号中之各执事人等不限于股东中人,以精明干练谙习商务者为准。
第九条经理及理事股份由各股东酌定,其余执事人等除顶股份须与股东商酌外,其辛金工食等事则由经理、理事酌定之。
第十条每届一年,终结账一次,开列清单,分送各股东阅看,至分红一事则以三年为期。
第十一条每三年算账终结,除各项用人辛金与一切开支外,盈余若干按十成计算,提一成为公积,六成为股东红利,三成为身股分利及酬劳,以资鼓励,分红日期将期另定。
第十二条本庄分红利时各股东以股票为凭。
第十三条本庄于算账分红之期,开股东会议,凡入股者均有莅会发言权。所议进行及改革事件以股东过半数可决行之。
第十四条开股东会议,须将号中逐年事务由经理及理事报告一次,各股东均无异言,执事人等仍旧办理。
第十五条每开股东例会,各股东不能于定期内到会者,概不展限,以现到之数为准。
第十六条各股东有认股至伍佰元以上者,有随时查账之权,但以指定某项为限,不得任意查看,致碍营业。
第十七条各股东对于本庄如认为股本亏赔过半数者,亦可开特别会议或添本或解散以过半数解决之。
第十八条本简章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开会修改之。
发起人:李致静、耿辅汉、游好光、田种玉、李伯阳、郑辛周、耿辅仁
赞成人:耿朝聘、高毓隽、王师武、常燮中、杨启宇、靳玉清
中华民国七年阴历八月十五日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