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向清徐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李洪达学习的决定》。
李洪达1962年9月出生于集义乡集义村,1981 年参军入伍。1985 年至1987 年奉命参加老山对越防御作战,期间荣立三等战功、二等战功。1997 年转业到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曾任渎检科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从检18 年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检察官”“优秀公务员”。2015 年3月13日,李洪达因病救治无效去世,终年52 岁。
李洪达同志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犯罪分子嫉恶如仇,对功名利禄淡然视之,以执法为民、甘于奉献的模范行为,树立了一个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体现了一名检察干部“勇于担当、敬业奉献、淡泊名利、孝老爱亲”的崇高精神境界。《决定》指出,向李洪达同志学习,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政治定力,切实做到环境再变,理想不动摇;社会再变,灵魂不浮躁;诱惑再多,信念不变质,努力创造让人民满意的业绩。向李洪达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秉公执法、敬业奉献的职业操守。要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兢兢业业,公正办事,无私奉献,在平凡中创造伟大,在奋斗中成就业绩,在爱岗敬业中建功立业。向李洪达同志学习,要学习他淡泊名利、修身律己的优秀品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心无旁骛的执着干事创业,不计个人得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在平凡事业中实现最大的人生价值。向李洪达同志学习,要学习他敬老爱亲、言传身教的大爱情怀。要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作出应有的贡献。《决定》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开展向李洪达同志学习活动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与“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务求实效。通过学习,激励广大干部以李洪达同志为榜样,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弘扬正气,严以律己,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开拓进取、真抓实干,为开创我市弊革风清、富民强市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文明委下发决定
向李洪达同志学习
作者:本记 时间:2015-06-08 次数:161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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