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水利 关注水资源 请节约用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知识选摘 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专栏 作者:清徐县水务局宣 时间:2015-04-29 次数:185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深化水利改革强化依法治水
  
  第一章总则
  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