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清徐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通告 作者: 时间:2015-04-17 次数:159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尊敬的家长朋友:
  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全市小学入学工作的意见》,为确保小学入学工作顺利进行,2015年太原市继续采用“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试行新生入学信息登记办法。现将我县2015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
  4月20日—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集中登记时间4月20日—24日,集中登记时间内登记地点在全县各登记点;4月25日—4月30日到清徐县教育局教育科登记)。
  2、登记地点为方便家长就近完成子女信息登记工作,清徐县教育局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分布情况,确定了13个信息登记点(具体地点附后)。居住地在马峪乡、东于镇、柳杜乡、孟封镇、西谷乡、王答乡、徐沟镇、集义乡8个乡镇辖区内的,请家长到相关乡镇登记点进行登记;户籍在清源镇辖区内以及南营留村、春光村的适龄儿童,请家长到清源镇登记点登记;县城其他适龄儿童,请家长到县青少年活动中心登记点登记。
  三、携带材料
  1.本县户籍人户一致(即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须携带《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住址页、户主页、本人页)、《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及其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复印孩子信息页)。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2.具有本市及本县户籍但人户分离(即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家长登记时需携带《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住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房屋产权(所有)证》(或原始购房合同和盖有财务专用章的交款凭证)及其复印件、《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及其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复印孩子信息页)。
  3.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登记时需携带“五证”:即,《居民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住址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居住证》(同时需携带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太原市非本地户籍人口信息登记表及其复印件)、家长《用工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用工合同复印本人信息页及盖章签字页)、《出生证明》及其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及其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复印孩子信息页)。
  四、登记办法及流程
  家长排队领号——家长填写登记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将家长填写好的登记表经审核后录入“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工作人员收取证件复印件——工作人员打印登记表(两份)——家长确认信息——家长签字确认——完成登记。
  五、温馨提示
  每名适龄儿童只能在一个信息登记点进行登记,不能重复登记,否则属于无效登记。因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时间正值学校正常教学时间,为了保障学生和您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请您按照登记点的安排有序登记。此次登记只是对新生信息的摸底,正式报名将在7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请家长届时关注幼儿园、学校的通知。
  清徐县教育局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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