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太化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北邻307国道、南接开发区西一支路、西面为规划工业用地、东面与柴家寨相望。开发区美锦铁路从西一支路南侧经过,交通条件及铁路接入均较便利。
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厂址位于清徐新材料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有:合成氨装置、硝酸装置、硫酸装置、动力站等。设计生产规模为:24万吨/年液氨、20万吨/年硝酸、24万吨/年硫酸。项目报批总投资为547756.16万元。2012年8月3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2]1593号对《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
在项目建设实施中企业对技术方案进行了优化,原方案中氨醇设计规模24万吨/年变更为合成氨40万吨,其它建设内容不变。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函[2014]38号“关于同意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建设规模的函”进行了备案。企业委托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变更工程内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工程可能引发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弃物污染等方面。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废气主要来自硫回收尾气、硫回收无组织排放、低温甲醇洗放空气、气化闪蒸气、氮洗排气、合成放空气、氨罐内气化气、熔硫工段尾气、硫酸吸收塔尾气、锅炉烟气、磨煤干燥废气、燃料煤破碎废气、灰库废气、渣仓废气、石灰石粉仓废气、输煤系统废气等。废气中主要污染包括烟尘、粉尘、SO2、NOX、H2S、NH3、甲醇等。
2.对水环境的影响
废水主要来自气化洗涤废水、甲醇洗废水、脱盐水站排水、清净循环水系统排水以及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COD、BOD5、SS、甲醇、石油类等。
3.对声环境的影响
噪声主要来自各种泵类、风机等设备。
4.固体废物的影响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动力站锅炉灰渣、气化炉灰渣、各类废催化剂、溶剂和少量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 废气治理
工程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评述见表1。
2 废水治理
本工程气化洗涤废水、甲醇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收集后送太化新材料园区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A2/O工艺,处理能力600t/h。处理后的废水达一级排放标准后,送本项目新建的中水深度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超滤+部分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400t/h。
清净循环水系统排水收集后送出界区,进入太化新材料园区新建的中水深度处理厂,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超滤+部分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1400t/h。
3.噪声污染及其防治
本工程设备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对于高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措施。
4. 固体废物治理
本工程产生的少量废催化剂,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综合利用不外排;锅炉灰渣、气化炉渣综合利用,用于生产砌块砖等建筑材料。填埋场采取有完善的防渗、防尘措施。少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提出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从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生产工艺过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物料储运过程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使用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生产消防、各储罐泄漏事故防范措施及水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等各个环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应急预案。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经环境影响评价认为:本工程符合国家、地方以及相关行业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符合太原市和清徐县的总体规划,拟选厂址可行,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先进,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项目制定了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采取了严格的环保措施,各排放源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建设规模变更后不会加剧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主要为当地的公民、社会团体和相关管理部门等。
征求的主要事项有:您从何种渠道了解到本项目;您认为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如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您生活、工作产生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您最担心产生的环境问题;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您担心项目会对当地造成的环境问题;您认为环评中提出的环保措施是否可行;采取环保措施后,您能否接受你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所选厂址位置态度;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其它建议与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采用以下形式:(1)直接打电话或发送邮件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2)项目公示10个工作日以后,在当地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征求公众、专家、社会团体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3)发放调查表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征求相关专家对该项目的意见。
七、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了解该项目的其它相关信息,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或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索取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相关资料。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瑶
电话:0351-2953043 Email:876503468@qq.com 评价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凡
电话:0351-6278298 Email:fanwu3865@126.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山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清徐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工程及迁建项目建设规模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作者: 时间:2015-04-15 次数:250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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