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拨付70万元用于县级土地开发项目 作者:本通 时间:2015-03-09 次数:128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为贯彻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我县耕地占补平衡,县财政近日拨付已完工的2014年县级土地开发项目资金70万元,项目区分别位于申家山村、武家窑村、后窑村。以上项目建设规模共计336.94亩,新增耕地284.04亩,全部经过立项,并按程序进行了招投标,已于2014年11月完工,施工费共计186.37万元。
  项目完工后,不但可以保证我县经济发展的需求,确保我县非农业建设依法占用耕地实行占补平衡,缓解用地矛盾,而且可以增加农民收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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