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检查文保单位消防安全 作者:白俊英 时间:2015-01-21 次数:142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昨日上午,副县长芦国庆带队到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岩香寺、清泉寺进行安全消防综合执法大检查。
  芦国庆指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实行逐级防火负责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制订和督促实施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组织专、兼职消防人员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要配足配齐消防器材设备和水源设施,制订好灭火预案。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设置“禁止烟火”标志、悬挂彩灯、未按照消防规定规范电器线路等问题,芦国庆要求在2日内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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