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 作者:李晓雪 时间:2015-01-19 次数:220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县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全县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该规定于2014年12月10日由国家安监总局公布。
  通知要求,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行业内企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定精神,同时对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岗位、重大危险源、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场所、重大事故隐患和较大危险场所及实施设备进行逐一认真排查,并登记在册。企业要通过电子屏、政务公开栏、悬挂牌板、告知卡签字等形式,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向职工公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做到人人皆知,确保实现安全风险公告率100%,风险岗位人员知晓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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