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确保我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能够及时享受创业就业有关优惠政策,县中小企业局扎实开展了2014年度小微企业认定工作。
此次认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行业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和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等基本情况,在严格审核报送资料、深入实地核查的基础上,成功筛选认定出昌发祥食品有限公司、广通机械厂、菩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小微企业。
14家企业被认定为小微企业
作者:本通 时间:2014-12-28 次数:90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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