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从12月1日零时起,我县境内已全部取消代行的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管理行政授权;全部取消煤炭、焦炭公路运销票据;全部撤销我县煤炭、焦炭公路检查站、稽查点。停止履行煤炭焦炭运销管理、查验票据及代征焦炭生产排污费等行政职能;取消《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已缴证明单》、《山西省焦炭公路地销专用定额票》、《山西省焦炭公路上站定额调拨单》等;撤销各类公路煤炭、焦炭管理站(含稽查点),煤炭、焦炭营业站,焦炭驻厂站点等。
11月30日晚,县政府办、中小企业局有关负责人就我县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进行了督导。当晚12点前,6个需要撤销的焦炭营业、稽查站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
我县煤炭焦炭公路销售体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作者:陈宏健 李晓雪 时间:2014-12-03 次数:152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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