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出台《清徐县村“两委”印章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
答:根据并办发〔2014〕8号文件《关于印发〈太原市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中“严格农村公章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村“两委”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规范权力行使,切实保障党员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健康发展,对村党组织印章、村民委员会印章委托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的制定本办法。
村“两委”印章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答:按照村自主使用、乡(镇)加强监管的原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置印章存放专柜,一村一柜,分别存放。由乡(镇)、村各确定原则性强、负责任、懂业务的专职管理员共同管理印章。使用印章时,乡(镇)、村印章管理员应同时在场。(村印章管理员建议由村纪检委员担任)
村“两委”印章使用的要求是什么?
答:村党组织(村委会)印章使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
印章管理员要对各种需要加盖村党组织(村委会)印章的事项严格认真审核,必须做到:不符合规定程序的盖章请求不予盖章;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盖章;当事人或委托人持空白纸张、信笺的不予盖章。
印章管理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群众在手续齐备的情况下随到随盖。村党组织(村委会)印章原则上不得带离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特殊情况下确需带章外出办理事项的,需经乡(镇)主要领导批准,乡(镇)印章管理员带章与村工作人员一起外出,办理完有关事项后,要及时将印章带回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乡(镇)、村两级印章管理员要详细记录印章使用情况,妥善保管好登记台账和《印章使用申报单》,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
清徐县村“两委”印章管理使用问答
作者:镇 时间:2014-06-18 次数:190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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