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巧立经营项目,如种植、养殖业、集资建房等,以直接借款付息、“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集资形式,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③巧接媒体宣传。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或利用网络虚拟空间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④利用亲情诱惑。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更不得以的情况下,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增加,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非法集资近期出现的新类型有哪些?
①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②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打击非法集资 维护金融稳定
作者: 时间:2014-06-01 次数:165 语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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