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赐”,繁体为“賜”。形声字,从貝,易声。
“易”的甲骨文是将水从上边的容器倒入下边小篆的容器,会意为物品易位换主,通常指上级对下级、长辈对晚辈、主人对仆人的恩赐、赐予。有一种说法认为“易”是“赐”的本字。《说文·貝部》:“賜,予也。”本义为给予、赏赐。此义可转为敬辞使用,如封官赐爵、不吝赐教。“赐”引申为所赏之物、所给好处,如厚赐、受赐良多。
楷书“赐”从贝,从易,“贝”指钱财,“易”为交换,“赐”即财富易主,通过奖赏财物,使人更加卖力;又可引申为经验、知识和智慧上的指导点拨,如请赐教,希赐函。
《乐府诗集·木兰诗》:“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其中“赐”为赏赐,是上对下的恩赐。张籍在《杂曲歌辞·少年行》中写道:“独到辇前射双虎,君王手赐黄金铛。”“车辇”是对古代帝王车乘的特殊称呼。这首诗说的是英勇的少年在帝王车前射死两只老虎,救驾有功,受到君王的赏赐。因此,“赐”由本义也可引申为赏给的东西或者给予的好处,是敬辞。比如厚赐、受赐良多等。帝王之家黄金白银、珍奇珠翠,繁多而不足为奇,不以为稀,所以高兴的时候就会随便拿来赏赐。接受皇帝的赏赐不仅是金钱,最重要的还是一种至高无上的荣耀。
但有一种荣耀恐怕谁都畏惧接受,那就是接受皇帝的“赐死”。赐死分好多种,最常见的是以剑赐死或以酒赐死。南唐后主李煜,作为亡国之君被宋太祖赵匡胤软禁在开封。春花秋月之际,在其慨叹“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之后,被赵氏赏赐了一杯酒,鸩酒入喉,毒及五脏,李后主就这样被“赐死”了。最不人道的莫过于在有的朝代,皇帝立谁为太子,就要将其母赐死。北朝魏道武帝当年立太子拓跋之时,就将其母刘贵人赐死了。“赐”从易,有轻视、轻易之意。赐死是皇帝轻视他人的生命、并将之轻易夺走的行为。
“赐子千金,不如赐子一艺,赐子一艺,不如赐子佳名。”“赐”是长辈对晚辈施予恩惠。留给子孙金银财宝,不如教他们一门手艺;教他们一门手艺,不如给他们取个好名字。古人名实兼重,不遗余力,给东西取个名字也会搜肠刮肚,拈断几根胡须。
“赐”有时也用于谦辞。如“赐教”指谦虚地请教于比自己高明的人。“贝”原是钱财,这里就可以理解为知识。“易”为变化。请人赐教的目的是为了别人的指教、诱导,把知识传授给自己。知识、经验与金钱不同,它不会因为与别人共同分享而有所减少,反而会因为自己的虚怀若谷,施惠他人而产生倍增效应,所以赐教人乐赐,被赐教人也乐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