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强化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经过严格筛选和资质审定,市食药监局选取我县春天大药房及其连锁药店,作为指定的过期药品回收点,从而为有效保障用药安全再筑安全屏障。
数据显示,我国有近八成的家庭备用了药品,而82.8%的家庭并无定期清理药品的习惯,造成1/3的药品不良反应。家庭过期失效药品不仅危害健康,而且随意丢弃对环境的污染无法估量,目前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为此,县食药监局提醒广大市民要定期清理家庭小药箱,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该药房负责人提醒大家,更换过期药品时,需携带身份证进行登记,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查证。据悉,回收的过期药品将在县食药监局的监督下造册、登记、封存、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