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太原市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该《办法》对村卫生室的规模和设置标准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面积应不低于60平方米。今后,村卫生室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落实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要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零差率销售;推进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行政、财务、药械、人员统一管理;积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乡村医生和签约农民“一对一”定向服务关系。《办法》中对乡村医生的待遇也有了明确的规定,具有乡村医生资格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800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每月补助不低于1200元,执业医师每月补助不低于1800元,大学生村医每月补助不低于1500元。此外,实行在岗村医养老保险补助。乡村医生在岗期间,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的标准享受政府专项缴费补助。建立村医退养保障机制。年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办理退养手续的的乡村医生,除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外,每人每月还可领到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半的退养金。据了解,该《办法》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行。
乡村医生待遇有了明确规定
作者:小雨 时间:2013-12-01 次数:185 语音阅读:
CopyRight 2005-2025 ©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清徐县融媒体中心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
清徐融媒 ( www.cuduwang.com)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新闻热线:0351-5724342 5729429 地址:美锦北大街118号(原县质监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