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起公车私用责任人被党内警告 作者:刘国华 时间:2013-11-03 次数:156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近日,县纪委对三起公车私用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我县出台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措施,并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狠抓制度落实。但仍有部分单位、个人无视规章制度,顶风违纪。
  今后,县纪委将继续对违规使用公车情况、公车定点停放情况、餐饮休闲娱乐场所周边公车停放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情况严重和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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