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大街11月1日禁行燃油电动手轮机动车等效果明显 作者:陈宏健 摄 时间:2013-11-03 次数:156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11月1日,是“美锦大街(紫林路口——文源路口)全路段禁止燃油电动手轮机动车、四轮电动机动车、两轮摩托车通行”规定实行的第一天,县交警、交运部门执法人员上路执勤,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交通秩序。图为交警在通湖路口制止三轮车驶入美锦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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