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菜头
有个年轻人,他从小就被宠爱坏了。他犯下个极大的错误……不是罪恶……是错误。它的后果是可怕的,唯一的逃避是逍遥在外,寻欢作乐。后来他遇见个老人,一个二十年前他就认识的高尚的老人,他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机会——我们或许可以用《简爱》里的这段台词来作为对《追风筝的人》一书评论的开头。
二十六年前的喀布尔,两个少年在追逐着满天的风筝。其中那个叫阿米尔的男孩是少爷,在他身边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叫哈桑,阿米尔的忠仆和玩伴。在这一天,少年阿米尔赢得了人生中第一次胜利,像个男子汉一样在严父的注视下赢得了风筝大赛的冠军。然后,也就在这一天,他随即目睹了发生在哈桑身上的暴行,却因为自己的怯懦而没有上前保护自己的朋友,一个曾经救过自己并且如此深爱自己的朋友。他退缩了,他跑开了,他犯下了极大错误。
少年心性,这种愧疚被奇异地转化为对哈桑的仇恨。因为哈桑没有变,但是哈桑每一日的存在,他的声音,他的身影,他的关怀,他的殷切,都变成了抽打阿米尔的鞭子。在这种折磨之下,曾经的错误变成了罪恶,阿米尔把钱和手表藏在哈桑的床垫下,以此栽脏给哈桑,他曾经的朋友,希望父亲把哈桑赶走。
苏联入侵,战争爆发了,在没有挽回这个错误之前,阿米尔和父亲逃到了遥远的美国。二十六年过去了,往事已经淡忘,但是一封来自老朋友的信让阿米尔不得不去面对多年前的罪孽。他犹豫再三,还是走上了返回家乡的旅途,回到现在已经被塔利班占领着的喀布尔。这是一个人的心灵救赎之旅,也是一个阿富汗人的回归之旅。从罪恶回到解脱,从美国回到他已经逐渐忘记的族人之中。
阿富汗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只是一个地理概念。它曾经和“苏联”这个词紧密联系,后来是“塔利班”和“米巴扬大佛”,现在则是“基地”。在这片遥远的土地上究竟有什么人,他们又是如何生活,我们对此知之甚少。他们只是电视新闻里的影子,报纸上的铅字,饭后偶然地闲谈。《追风筝的人》一书在讲述故事的同时,也向世人展现了阿富汗从苏联入侵前一直到今天的变化,和阿富汗人苦难的命运。在这个灰色的背景上,唯有风筝在高昂飞翔,飞行在一切的恶行和苦难之上,可以让人仰望,给故事增添了一抹亮色。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言讳,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2摄氏度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追风筝的人》的语言很美,而且富于画面感和音乐感。因此,我不得不抄一段下来,这里说的是阿米尔在二十六年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把他带到美国。小孩子因为备受摧残而厌倦了一切。在一次美国的阿富汗人的聚会上,阿米尔和当年一样,再次放起了风筝,不过这一次是和哈桑的儿子。书里是这么写的:“索拉博挨着我,用鼻子急促地呼吸着。卷轴在他手中滚动,他伤痕累累的手腕上的筋腱很像雷巴布琴的琴弦。我眨眨眼,瞬间,拿着卷轴的是一个兔唇男孩指甲破裂、长满老茧的手。我听见某个地方传来牛的哞哞叫,而我抬头,公园闪闪发光,铺满的雪多么新鲜,白得多么耀眼,令我目眩神迷。雪花无声地撒落在白色的枝头上,现在我闻到了芜青拌饭的香味,还有桑椹干、酸橙子、锯屑和胡桃的气味。一阵雪花飞舞的寂静盖住了所有声音。然后,远远地,有个声音穿透这片死寂,呼喊我们回家,是那个拖着右腿的男人的声音。”
如果世上真有种琴叫做雷巴布琴,那么这一段就是它的乐声在狂暴的手指下爆发且怒放。“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带着泪水和伤感的句子,就是这乐曲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