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综合*新闻总第4196期 >2024-11-01编印

太原市公民法治素养基准通识版(试行)
刊发日期:2024-11-01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八、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劳动法立法宗旨非常明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全面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2.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4.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5.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6.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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