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清徐*要闻总第4172期 >2024-08-26编印

全省第一家——
清徐医保“第四重保障”落地实施
刊发日期:2024-08-26 阅读次数: 作者:  语音阅读:语音阅读
  本报讯2023年,清徐县在全面执行《太原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基础上,制定了《清徐县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实施细则》,对我县医疗救助对象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经三重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对我县参保人员在相关部门还未认定为医疗救助对象,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
  按照规定,所有医保资金操作均需在省医保信息平台进行,不允许体外循环情况发生,县医保局积极对接市医保中心,多次与省市平台软件公司沟通,在省医保信息平台增加托底保障模块完成托底保障信息支撑。
  在“听民意办实事”行动开展以来,太原市医保局、清徐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于2024年7月顺利完成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医疗救助托底保障管理模块”上线运行,并于2024年8月2日召开了专题工作培训会,全县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工作全面开展。
  截至目前,托底保障系统在清徐县已成功结算5人,结算金额121578.3元。其中,王答乡同戈站村人冀某,2023年患脑出血住院治疗花费46万余元,医药费用支出巨大,现本人需药物维持且需要人照看,妻子程某某不能工作,只能在家照顾生病的丈夫,他们育有一儿一女,均在上学,家庭负担很大,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前期冀某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以及大病保险报销30万余元,现经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可再救助3万余元,大大减轻了冀某看病就医负担。
  随着托底保障政策的落地实施,清徐县参保群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率先享受到了第四重的托底保障救助这一医保惠民政策,对清徐县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具有重要意义。本记